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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刷好评、删差评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19-07-31 11:10:46编辑:下1个好软件

自7月10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后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网店刷好评、删差评被行政处罚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于网购族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网络商家再也不能肆意在点评环节弄虚作假。

据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1亿,较2017年底增长14.4%,占网民整体比例达73.6%。网购的优惠价格和便利性获得了人们的青睐,从生鲜到衣物,从电子产品到生活用品,庞大的网络购物群体催生了巨大的网络购物市场。

不过,由于不能直接挑选商品,消费者往往根据之前购买者的点评进行决策。网络世界里,用户的点评深刻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进而影响网店的销售量和信誉排名。于是,不少商家开始在点评环节动起了“歪心思”,刷虚假好评、删除用户差评、利用返现诱导真实用户好评……经常网购的卜女士告诉本报记者,自己常常被商家请求给五星好评。“如果给五星,可以返5-10元现金。一些消费者往往因为这些蝇头小利给好评,没有一点参考价值。如果不给好评,还会不断接到商家的协商电话。”卜女士说。而她也曾因轻信好评购买了与之大相径庭的商品,“只能申请退款或向平台和消费者协会投诉商家”。

因为给差评而被商家报复的新闻也常见诸报端。今年5月,来自昆明的彭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购买水果,收货后发现实际重量与商品描述不符,所以给出差评,结果遭到客服“爆粗口”,还接连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2018年4月,郑州一消费者因为给差评遭到商家“血洗你全家”的威胁,引发社会热议。类似事件也发生在快车平台、外卖平台、点评网站。虚假混乱的点评环境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电商平台的规范与秩序。

职业刷单成“公开的秘密”

如今,利用刷单提高销量和知名度似乎已成为网络商家公开的秘密,饱受其害的消费者叫苦不迭。今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然而,虚假点评在网络空间仍大行其道,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的是一个刷单产业链。

记者发现,如今,在网上输入“网刷点评”,可以找到大量提供刷单服务的商家、刷手招聘广告以及刷单攻略。“怎么刷点评安全”“刷好评怎么做”,许多刷单攻略以第一人称、充满噱头的标题吸睛,并在网页内留下了微信号、QQ号吸引浏览者进一步添加咨询。在淘宝上,部分商家打着“口碑优化”“运营推广”“店铺提升星级”的旗号,为有需求的买家提供刷好评、删差评服务。从人气网红到专业大V,只要用户有需求,商家都能提供他们的“私人订制点评”。

对于消费者来说,被“好评”蒙蔽实在防不胜防。“自己很信赖的网红大V都给了好评,实在难辨真假。”卜女士说,“有时就算买到了与描述不符合的商品,只要价格不算昂贵,实在不想和商家掰扯。给差评要么被删要么被骚扰,所以只能自己默默把这家店拉入黑名店。”

刷单实质是不正当竞争

网店点评乱象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此次征求意见稿便将刷好评、删差评行为列入其中,释放出“重拳治理”的信号。《意见稿》称,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或者通过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做不真实的对比、对其他经营者做不真实的不利评价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方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将由负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络交易平台也难辞其咎。此次《意见稿》指出,除了网络商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存在管理制度缺失和重大缺陷,或者滥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等手段,或者以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等不合理理由,规避、怠于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报送的义务,或者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妨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同样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业内人士认为,刷单、删差评实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针对构成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此次修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对刷单现象起到一定遏制作用。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当拿起维权武器,主动曝光、举报不良商家。多管齐下,方能有效治理网络点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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